第一部分:概述
此类别适用于在安省获得硕士学位的国际毕业生,无需工作offer即可申请。
第二部分 申请前的准备
一、确保满足以下强制要求:
1. 申请人要求
在递交申请前,申请人应确保其符合Ontario Regulation 422/17中第五部分和Application Guide中的具体要求。
(1)递交EOI并获得ITA
- 申请人需要递交EOI并在获得ITA,该ITA处于有限期内;
- 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的条件与EOI中条件一致。
(2)学历
在合格的安省大学完成至少一学年的全日制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即在整个学年中每周至少15小时的教学。如果该课程至少相当于一个全日制学年,则兼职学习也可申请。)
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时已注册为学生,则不符合申请资格,除非:
- 课程的目的是满足安大略受监管职业的认证要求;
- 申请人也在安大略省全职工作。
如果申请人获得了要求在硕士毕业后返回本国的奖学金、助学金,那么申请人就不符合资格。只有在申请人完成了这些承诺,并能证明有住在安大略省的意愿后,才能申请。
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获得硕士学位所需的要求后的两年内提交申请。并且重要的是,不接受在学习期间递交的申请。
(3)语言
申请人必须可以在听力、阅读、写作、口语四个单项的英语或法语考试中均达到至少CLB 7或以上的水平。
为证明申请人可以达到该项目的强制语言要求,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申请前参加一项被认可的英语或法语考试。
该英语/法语考试成绩单必须为自递交申请之日前2年内出具的。
OINP接受的法语考试成绩包括:
- Test d’évaluation de français pour le Canada (TEF)
- Test de connaissance du français pour le Canada (TCF Canada)
OINP接受的英语考试成绩包括:
-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IELTS) – we only accept the General Training test
- Canadian English Language Proficiency Index Program (CELPIP) – we only accept the General test
(4)居住要求
申请人必须在过去的两年里在安大略省合法居住至少一年。居住时间可以累积。
(5)定居Ontario的意向
申请人必须展示其有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后于Ontario省内定居的意向,OINP将根据申请人与Ontario的联系来作出决定,参考因素可以包括如下项目:
- 曾经或现在在Ontario省内工作
- 收到省内工作聘书,申请省内工作或在Ontario省内进行工作面试
- Ontario省内学习经历
- Ontario省内志愿者工作经历
- 在Ontario省内租房或拥有房产
- Ontario省内到访记录
- 存在专业领域关系网和联系,家庭联系和个人关系联系
(6)在加拿大的合法身份
在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是:
以合法身份在安大略省生活(学习许可,工作许可,访客记录)或者住在加拿大以外。
如果在申请时居住在加拿大的其他省或地区,就不符合资格。
(7)定居资金
申请人必须提供拥有充足的资金以供其个人及家庭定居加拿大的证明。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一个或多个方式结合以符合OINP的要求:
- 使用银行对帐单上体现的资金余额,或体现其他投资情况的账目表,如活期、定期存款、共同基金等
- 在Ontario省内持续工作的年收入
- 一份Ontario省内雇主出具的工作聘书
根据家庭成员数量不同,申请人需要提供的定居资金金额有所不同,具体标准请点击链接查询详情。
二、准备好支持材料
申请人必须提供支持性文件以辅助证明其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同时符合该项目要求。
所有的支持性文件必须被扫描并上传至申请人的线上申请档案中。
如果申请人的材料中有非英语或法语的文件,必须提供一份原件的复印件及翻译件。具体要求请参考文件翻译及公证页以了解详情。
如果申请人未提供所有需要递交的材料,其申请表将被视为不完整并被退回。
三、申请费用
该项目的申请及审理费用为1500加币。
申请费必须使用信用卡支付,可被接受的信用卡类别包括Visa,Visa Debit,Mastercard 和 Mastercard Debit。
退款
只有在:申请表还未开始审理前,申请人自行撤回的申请,及由于申请表不完整导致申请被退回的情况下,可以收到退款。
如果申请未通过,将不会进行退款。
申请人可以随时通过其在OINP e-Filing Protal下注册的账号登陆系统进行申请状态查询。
四、委托代理人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指派委托代理人,如持牌移民顾问或律师,代表其全权负责申请的递交、提供意见建议或在审理过程中提供帮助。
如果申请人希望指派委托代理人,必须在OINP e-Filling Protal上注册一个账户,并通过该系统以申请人的身份递交申请。
第三部分 递交申请
如果申请人选择指派委托代理人或您是客户的委托代理人,其申请程序将有所不同,如需了解关于OINP对于委托代理人的要求说明及申请流程,请点击此链接。
在递交申请前,请申请人及其雇主应再次确定如下材料已准备就绪:
(1)符合以下材料的必须要求:
- 工作聘书要求
- 申请人要求
- 雇主要求
(2)准备好一张用于付款的信用卡
(3)所有证明材料均已进行扫描,如果原件为非英语或法语文件,需经过翻译及/或公证
(4)详细阅读申请指导(非常重要)
申请流程指导
当申请人完成点击“上传申请”(Submit an application)后:
- 选择您是新用户或老用户
- 选择正确的项目通道名称:Masters Graduate stream
- 如果您是新用户,需要先使用您的姓名及出生日期进行账户注册(如果您已注册过,则不需要重复注册)
- 登陆您的ONe-key账户。如果您从未注册过,请点击“Sign up now”进行注册
- 当您成功进入ONe-key账户后,将会被送回至OINP e-Filing Portal
- 在OINE e-Filing Portal开档
- 建档完成后,点击“Finish”完成,之后您将被送至e-Filing Portal的首页
- 点击Masters Graduate stream下的档案号码开始你的申请
请注意:
完成申请表的填写大约需用时3小时。您不需要一次性完成,但必须在首次注册后14日内完成并递交。
第四部分 完成申请递交后
在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完成申请递交后,将会收到一封email通知其申请表已经被接收。
申请人可以随时通过其在OINP e-Filing Protal下注册的账号登陆系统进行申请状态查询。
该项目的正常审理周期将定期进行更新,详情请点击链接查看。
1. 撤回申请
如果申请人想要撤回其递交的申请,请进入OINP e-Filing Portal并点击档案号下的“Withdraw”撤回按键。
只有在审理流程开始前的撤回可以收到退款。
2. 更改个人信息
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表中填写过的个人信息发生改变,必须通知OINP,具体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 联络方式
- 身份状态(期满或工作签证状态改变)
- 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的家庭成员信息变动:
- 结婚或开始/结束伴侣关系
- 孩子出生
- 孩子抚养权、监护权变更
- 离婚/分开
- 离世
如果申请人的电话号码、email地址和居住地(国)发生变化,应登陆OINP e-Filing Protal,在主页点击“My Profile”,并在修改相关信息后点击“Save”保存。
其他信息的变更或修正错误(如:姓名错误拼写等)
- 完成个人信息变更表并保存
- 将信息表附在email中发送至ontarionominee@ontario.ca
- 在主题名称中写明“Application Change Notice – [档案号]”
- 如果申请人希望更正其姓名或出生日期,还需递交一份护照个人信息页的复印件
完全更改姓名或出生日期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如果申请人不及时将个人信息的变更情况通知移民局,可能会影响其申请的最终审理结果。
3. 如果省提名申请被通过
如果申请人成功获得省提名,将会收到附带一封确认信“Nomination Approval Letter”和省提名认证“OINP Certificate of Nomination”的email。
在收到确认获得省提名资格后,应在6个月内递交联邦阶段永久居民身份申请。
“Nomination Approval Letter” 和 “OINP Certificate of Nomination”需要被递交给联邦移民局IRCC。
如果申请人需要在联邦阶段永久居民申请结果出具前申请工作签证,可以向OINP要求提供工作签证支持信,该支持信有效期为6个月。
如果申请人现有工作签证有效期不足3个月,可以向OINP申请提供延长工作签证支持信。
重申:
如果申请人已经开始为出具工作聘书的雇主工作,其聘书自收到省提名资格当日起开始生效;如果申请人还未开始为雇主工作,聘书将从其获得工签并开始工作之日起生效。这代表雇主必须遵守聘书说涉及的条款及条件说明,并自聘书生效日期开始支付工资。
4. 如果省提名申请未通过
如果申请人的省提名申请未被通过,同样会接到email告知结果。
如果申请人对未通过的原因存在异议,可以要求内部重审(internal review)
要求重审的流程如下:
- 发送要求邮件至internalreview-revisioninterne@ontario.ca:
- 如果申请人在收到拒签通知时居住在加拿大境内,需在30天内递交申请
- 如果申请人在收到拒签通知时居住在加拿大境外,需要在60天内递交申请
- 在邮件中,说明如下情况:
- 在递交省提名申请时,符合所有要求
- 由于移民局的错误导致申请未通过,并详细说明该错误如果影响申请结果
请勿在申请重审的邮件中加任何在原始申请中未提供的新信息或文件,除非可以提供合理解释证明该信息在递交原始申请时无法提供。
重审工作将由未参加原申请材料的审理及结论出具工作的人员完成,此重审结果将是最终结果。
由于疏忽而导致新信息未与原始申请一并递交的情况将不会被接受。
内部审理申请必须通过email递交,通过信件邮寄、传真或亲自递交的方式将不会被接受。
具体申请要求及流程说明将不定期在项目申请指南中进行更新,点击链接阅读完整指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