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资金证明/移居资金
资金证明的作用是向IRCC展示申请人拥有充足的资金以支持其移居加拿大。如果IRCC要求申请人递交申请,申请人必须提供书面材料以证明其拥有该笔资金。
需要提供资金证明的情况
如果申请人通过以下项目递交其移民申请,必须符合对移居资金的最低要求:
- 联邦技术移民项目(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 FSW)
- 联邦低技术熟练工种移民项目(Federal Skilled Trade Program / FST)
不需要提供资金证明的情况
如果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况,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可以支持本人及家庭的生活开销:
- 通过加拿大境内经验移民项目(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 CEC)递交申请的申请人,或
- 申请人被批准在加拿大合法工作,同时获得了一份有效的工作聘书,在此情况下,即便申请人是通过联邦技术移民项目(FSW)或联邦低技术熟练工种移民项目(FST)递交的申请,依然不需要提供资金证明
申请人应确保其资金证明情况及时更新。由于系统可能会认定其同时符合一个或多个项目的要求,而申请人不会在收到邀请之前知道具体哪个项目将会对其发出邀请。
移居资金金额
移居资金金额的要求会根据家庭成员数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计算家庭成员数量时,必须包括以下成员:
- 申请人本人
- 申请人的配偶或未婚伴侣
- 未独立子女(受抚养的子女) 和
- 配偶或未婚伴侣的未独立子女(受抚养的子女)
在计算家庭成员数量时,需要包含配偶或未独立子女,即便他们已经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或不会一起前往加拿大。
家庭成员数量 | 资金要求 |
1 | $12,960 |
2 | $16,135 |
3 | $19,836 |
4 | $24,083 |
5 | $27,315 |
6 | $30,806 |
7 | $34,299 |
每再增加一名成员 | $3,492 |
可被接受的资金证明材料
该笔资金必须随时可以被申请人支配。申请人不可以使用其所拥有的不动产市值作为移居资金证明材料。
该笔资金不可以为借款。申请人必须可以使用该笔资金支付其个人及家庭(即便他们不会与其一同前往加拿大)的日常开销。
如果申请人的配偶/同居未婚伴侣会与其一同前往加拿大,将被允许使用与配偶的共同账户下的资金余额作为资金证明材料。此情况下,申请人也可以使用其配偶的独立账户下的资金余额作为资金证明材料,但必须提供证据表明其对该笔资金具有支配能力。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其递交申请时,以及(如果)获批永久居民身份时,均拥有所提供的资金证明对应款项。
可被接受的证明材料为资金、投资所在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官方证明信,证明信应符合以下要求:
- 打印在该金融机构的抬头纸上
- 包含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联系方式(地址、电话号码和email地址)
- 申请人的名字
- 列出债务明细(比如信用卡、贷款等)
- 包含每一家银行和投资账户信息,内容包括:
- 账户号码
- 开户时间
- 现有余额
- 过去六个月的平均余额
资金要求的更新
IRCC每年会更新对申请人的最低资金要求,以低收入标准的50%作为修改根据。修改将是小幅度的,但仍然有可能会影响到申请人的资格,所以请务必在发布新数据后进行核查。
应携带的资金金额
首先,申请人在登陆前应该进行移居地的生活成本调查。
其次,携带尽可能多的资金,这样可以降低移居过程中及在加拿大找到住所的难度。当申请人抵达加拿大时,如果携带的资金超过1万加币,必须诚实告知边境官员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