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确认符合项目最低要求:
1.工作经验
工作经验需要是NOC以下对应类别中的一个
- 0 类技能要求职业
- A 类技能要求职业
- B 类技能要求职业
申请人必须证明在其在首选职位工作期间,履行了NOC某一CODE下对该类职位描述的主要概述中所列的职责,这包括所有的基本职责和列出的大部分主要职责。
工作经验要求:
- 移民申请中使用的职位与历史工作经验中涉及的职位同属一个NOC Code下
- 10年以内的工作经验
- 正常支付薪酬的工作
- 至少1年连续工作 或 1560小时累计工作,可以是以下几种情况:
- 全职1份工作:一份工作每周至少30小时持续12个月
- 兼职累计工作:15小时每周兼职持续24个月
- 全职多份工作:多份工作每周至少30小时持续12个月
兼职只要满足1560小时总工作时长即可,单周工作时长可以多余或少于15小时
计算工作时长时,每周最多计算30小时,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什么是NOC?
NOC是加拿大国家职业分类的简称(为National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该系统将加拿大的所有行业岗位进行详细分类用于规范化职业分类,在申请工作许可、永居身份过程中移民局会使用到的重要评估工具。
关于:NOC解读、匹配方式及相关工作经验的认定点击了解NOC详解
2.语言能力
语言需要符合:
- 加拿大认可的英语或法语的考试成绩,成绩中需要包含
- 听力
- 口语
- 阅读
- 写作
- EE FSW项目要求申请人的英语或法语成绩中,每一个单项均达到至少CLB 7水平
- 语言成绩需要录入到EE文档
- 语言成绩有效期2年,申请PR时语言成绩需要在有效期内
什么是CLB?
CLB是加拿大语言水平的简称(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s)用于评估申请人的语言能力的重要标准。所有被加拿大认可的英语与法语考试成绩均可以通过官方的标准换算成CLB等级用于移民评估使用。
关于:认可的语言考试、分数换算、残疾缺项评分、各等级标准点击了解详情
3.教育水平
如果是加拿大境内学历,可以是以下情况
- 至少达到高中
- 高等教育
如果是加拿大境外学历,必须:
- 完成课程并毕业,同时
- 完成并提供用以移民用途的ECA学历认证,认证的学历可以是
- 高中 或
- 高等教育
4.移居资金
需证明拥有足够移居到加拿大使用的移居资金,除非:
- 持有加拿大合法工作许可
- 持有加拿大雇主有效聘书
5.可被加拿大接受
必须可以被加拿大接受
6.计划定居地
申请通过EE FSW项目通道移民的申请人的计划定居地可以是除魁北克省外的任意地方,当申请人填写档案时需要写入计划定居地,但制作该计划并不代表最终一定需要定居到此地。
如果申请人是通过获得省EE项目提名进入的EE FSW系统,则需要到发放省EE提名的省份定居
第二步:EE打分
符合最低要求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满分为100分的评分,达到67分或以上可以向加拿大移民部门递交项目申请意向,打分详情如下:
点击进入EE打分计算器,快速自动计算得分
1. 语言(最多28分)
1.1 第一语言 (最多24分)
请根据以下表格内容进行分数计算,听说读写每一项单独计分,四项相加是第一语言总分。
第一语言 | 口语 | 听力 | 阅读 | 写作 |
CLB 9 或以上 | 6 | 6 | 6 | 6 |
CLB 8 | 5 | 5 | 5 | 5 |
CLB 7 | 4 | 4 | 4 | 4 |
低于 CLB 7 | 不能申请 | 不能申请 | 不能申请 | 不能申请 |
1.2 第二语言(最多4分)
只有单项不低于CLB 5 才可以获得第二语言加分
第二语言 | Points |
4项均达到CLB 5 或以上 | 4 |
4项均未达到或任意一项未达到CLB 4 | 0 |
2. 学历(最多25分)
加拿大本地毕业证以毕业证内容为准,非加拿大本地毕业证需要完成学历认证ECA后,以ECA上认证内容为评估依据。
学历 | Points |
Ph.D 博士学位 | 25 |
硕士学位/法学博士 | 23 |
博士(无学位) 法律系/医药学(需要相关执照) 3-7年的大学专业学习(需要相关执照) 第一专业学位(需要相关执照) | 23 |
双学历(其中一个是3年或以上高等教育) | 22 |
3年或以上高等教育学历(含4年本科) | 21 |
2年高等教育学历 | 19 |
1年高等教育学历 | 15 |
高中毕业学历(12年级) | 5 |
3.工作经验(最多15分)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属于NOC 0、A、B类职位下的全职或兼职工作经验来计算分数(全职30小时每周持续12个月为1年或兼职每30小时算做一周算满12个月为1年)
被认可的工作经验包括:
- 加拿大或非加拿大完成的
- 学习期间完成的
- 自雇期间完成的
工作经验 | 满分15分 |
---|---|
1 年 | 9 |
2-3 年 | 11 |
4-5 年 | 13 |
6 年或以上 | 15 |
4.年龄(最多12分)
根据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具体出生日期计算年龄
年龄 | 分数 |
---|---|
不到18岁 | 0 |
18-35 | 12 |
36 | 11 |
37 | 10 |
38 | 9 |
39 | 8 |
40 | 7 |
41 | 6 |
42 | 5 |
43 | 4 |
44 | 3 |
45 | 2 |
46 | 1 |
47 岁或以上 | 0 |
5. 加拿大境内的工作安排(最多10分)
工作聘书(10分)
申请人如果获得了一份由一名加拿大雇主出具的雇佣期限超过1年的工作聘书可以获得对应分数,但必须确保在递交FSW项目申请之前获得该聘书。
一份有效的工作聘书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 连续性、有正常薪酬支付的、全职工作:
- 每周工作时长超过30小时
- 非季节性的工作
- 雇佣期限不少于1年
- 该工作聘书所提供岗位需要为NOC 0、A或B类职业
申请人必须提供具有说服力的材料以证明:
- 申请人有能力胜任该份工作
- 如果工作聘书提供岗位在加拿大为限制类职业或需要特殊的上岗资格证/执照等,申请人需要在上岗前获得该从业资格
如果申请人希望获得有效工作聘书对应的10点加分,必须符合以下情况中的一种:
情况1:
申请人已经在加拿大境内工作,并持有有效工签的情况下,需要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要求:
- 工作签证在申请人递交申请以及获得永久居民签证时均有效(或者如果申请人在获得永久居民签证时被允许在无工作签证的情况下于加拿大境内工作亦可)
- 申请人所持工签是由ESDC签发,且通过一份有效LMIA获得的(职业所属NOC技能等级需要为0、A或B类职业)
- 申请人现在的雇主与工作签证上的雇主一致
- 雇主出具的该份工作聘书是以申请人作为技术工人身份被雇佣为前提
情况2:
如果申请人已经在加拿大境内工作,并且符合以下不需要LMIA的情况中的一种:
- 一项国际协议(比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或,
- 对加拿大利益有重大贡献,或,
- 一项联邦-省协议
在此情况下,申请人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要求:
- 工作签证在申请人递交申请以及获得永久居民签证时均有效(或者如果申请人在获得永久居民签证时被允许在无工作签证的情况下于加拿大境内工作亦可)
- 雇主出具的该份工作聘书是以申请人作为技术工人身份被雇佣为前提
- 申请人现在的雇主与工作签证上的雇主一致
- 申请人已经为该雇主工作至少1年连续性的全职工作或等长的兼职工作
情况3:
申请人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要求:
- 申请人现在没有工作签证, 或不计划在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签证前在加拿大境内工作
- 有一名已获得LMIA的雇主为申请人出具一份以该LMIA为基础的有效工作聘书,并且申请人将以技术工人身份被雇佣
情况4:
申请人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要求:
- 申请人持有有效工作签证或被允许在无工作签证状态下在加拿大境内工作
- 申请人正在加拿大境内工作,该工作为LMIA豁免工作,但不是由于国际协议、联邦-省协议或因为申请人对加拿大利益有重大贡献
- 另一名雇主(与申请人现在工作的雇主不同):
- 已获批LMIA
- 为申请人出具一份以该LMIA为基础的有效工作聘书,并且申请人将以技术工人身份被雇佣
LMIAs 和有效的工作聘书说明:
* 申请人无法自行申请或获批LMIA(需要有一名雇主为其申请/提供)
* ESDC(全称为Employment and Social Development Canada)只对NOC技能等级为0、A或B类的职业提供工作聘书确认。
6. 适应性(最多10分)
申请人及会与其一同移民至加拿大的配偶/同居伴侣如果符合以下条件要求可以获得对应的适应性分数,各因素得分可叠加,但最高为10分。
适应性 | 满分10分 |
---|---|
申请人的配偶或伴侣的语言水平: 参加法语或英语水平测试,并且听力、阅读、写作、口语四个单项的成绩均高于CLB4水平 如果希望获得此项分数,必须提供一份在2年有效期内的有效的成绩单 | 5 |
申请人曾经在加拿大境内的学习经历: 完成由一所加拿大境内的高中或大专院校设立的一个课程设定不短于2个学术年的全日制课程学习 全日制课程要求:每周课程时长不短于15小时,申请人在校读书期间的表现必须处于良好的学习状态(根据学校要求) | 5 |
申请人的配偶/伴侣曾经在加拿大境内的学习经历: 完成由一所加拿大境内的高中或大专院校设立的一个课程设定不短于2个学术年的全日制课程学习 全日制课程要求:每周课程时长不短于15小时,申请人在校读书期间的表现必须处于良好的学习状态(根据学校要求) | 5 |
申请人曾经在加拿大境内的工作经历: 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内有至少1年的全职工作经验: 1. 所处职位属于NOC 0、A或B类 2. 在工作期间持有有效工作签证,或被批准在加拿大境内工作 | 10 |
申请人的配偶/伴侣曾经在加拿大境内的工作经历: 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内有至少1年的全职工作经验: 1. 所处职位属于NOC 0、A或B类 2. 在工作期间持有有效工作签证,或被批准在加拿大境内工作 | 5 |
申请人在加拿大有一份工作安排 如果申请人符合以上第5项“加拿大境内的工作安排”要求并获得分数,可以在适应性项获得额外加分 | 5 |
在加拿大境内的亲属: 如果申请人、其配偶或伴侣在加拿大境内有一名亲属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加分: · 居住在加拿大 · 18岁或以上 · 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该“亲属”与申请人的关系必须符合以下情况中一种: · 父母 · 祖父母 · 子女 · 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 申请人或其配偶/伴侣的兄弟姐妹(父母的其他子女) · 申请人或其配偶/伴侣的叔舅姑姨(血缘的或联姻关系的) · 申请人或其配偶/伴侣的侄子/女或外甥/外甥女(父母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 5 |
7.计算总分
如果分数满足67分,那么可以进入下一步,否则不符合EE入池标准
不符合67分的申请人需完善自己的履历,提升自己的评分直到符合67分后才可继续联邦EE项目的申请。
第三步:CRS评分
符合EE项目FSW的67分申请人下一步需进入CRS评分系统进行打分,并进入候选池,等待被捞选,捞选规则在CRS评分文章末端有详细解释。
第四步:等待捞选
在完成CRS评分后需要等待EE通道根据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捞选,被选中的申请人可以递交并完成自己的PR申请
FSW与CEC类别的捞选周期为每14天,每次捞选数量为3000-4000人不等,捞选分数线以当次捞选的最低分为准
希望了解最近捞选分数线或历史捞选分数请点击进入「EE捞选分数线」了解
来源:
Six Selection Factors FSW EE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immigrate-canada/express-entry/eligibility/federal-skilled-workers/six-selection-factors-federal-skilled-workers.html
ECA for EE:What Your Report Means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immigrate-canada/express-entry/documents/education-assessed/read-report.html
Round of Invitations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immigrate-canada/express-entry/submit-profile/rounds-invitation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