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移民部今日公布了PEQ新政及其过度条款的修改,新政策将于2020年7月22日生效。
新政摘要:
- 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留学生类PEQ申请人,不受新政影响;
- 如果已经持有有效毕业工签,不受新政影响;
- 新政中1800小时职业培训类PEQ工作经验要求为18个月
- 其他高等教育PEQ工作经验要求为12个月;
- 学期间的实习工作,最多可抵扣3个月的工作经验;
- 新政配偶语言要求从2021年7月22日开始实施;
- 新政工作类PEQ工作经验要求为24个月;
- 新政2020年7月22日开始生效。
新政变动细节
PEQ毕业生类别(Quebec Graduates)
如果您刚刚开始或已经完成了在魁北克一所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技术学院的课程注册。
- 在拟定的改革实施中,所有已经被PEQ项目认可的文凭将依然有效,但毕业生仍需要符合PEQ的标准要求,例如,从一所教育机构毕业且拥有足够的法语能力 – Level 7(进阶精通水平)。在此基础上,此次改革增加了对工作经验的要求。
- 所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技术学院毕业的学生,需要先获得12个月的全职工作经验后才可以通过PEQ递交PR申请。
- 为获得项目所需的工作经验,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后先向联邦政府申请毕业工签(PGWP)。对于完成了技术学院、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课程学习的毕业生,可以获得的有效许可为36个月(3年)。工作经验需要在毕业工签有效期内累积完成。
- 毕业生的工作经验不必一定与其学习领域相关,但所从事的岗位必须属于加拿大国家职业分类(NOC)0类、A类或B类工作。同时需要注意的是,NOC分类等级对文凭等级往往是有相应要求的。
- 属于学习计划范围内的魁北克省内全职或兼职,有薪酬或无薪酬实习期间获得的工作经验可以被采纳,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
如果您刚刚开始或已经在魁北克一所教育机构完成了职业培训类课程的注册(课程时长不少于1800小时)。
- 在拟定的改革实施中,所有已经被PEQ项目认可的文凭将依然有效,但毕业生仍需要符合PEQ的标准要求,例如,从一所教育机构毕业且拥有足够的法语能力 – Level 7(进阶精通水平)。在此基础上,此次改革增加了对工作经验的要求。
- 所有职业培训类课程毕业生现在需要先获得18个月的全职工作经验后才可以通过PEQ递交PR申请。该段工作经验需要在递交PR申请前的36个月内获得。
- 为获得项目所需的工作经验,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后先向联邦政府申请毕业工签(PGWP),对于完成了职业培训类课程时长不短于1800小时的毕业生,可以获得的有效许可为36个月(3年)。工作经验需要在毕业工签有效期内累积完成。
- 毕业生的工作经验以及在递交申请时所从事的岗位必须属于加拿大国家职业分类(NOC)0类、A类、B类或C类工作。如果该段工作经验以及在递交申请时所从事的岗位为NOC 0、A或B类职业,不必一定与其培训领域有关,但如果该段工作经验以及在递交申请时所从事的岗位为NOC C类职业,则必须与职业培训具有关联性。
- 属于学习计划范围内的魁北克省内全职或兼职,有薪酬或无薪酬实习期间获得的工作经验可以被采纳,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
-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1800小时或以上的职业培训课程学习所获文凭的关联职业通常属于NOC B类职业,但在某些情况下,1800小时或以上时长的学习所获文凭的关联职业也可能属于多个NOC B或C类职业。
学习课程短于1800小时的申请人:
与本次政策更改前一样,学习课程短于1800小时的申请人将无法递交PEQ毕业生类申请。
已经完成学习,等待毕业证书下发后递交申请的申请人:
已经成功完成课程的申请人,可以提供学校出具的课程完成证明与最终成绩单用于递交申请,无需等待毕业证书;所有新政生效前递交的申请不受影响,如果申请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能够获得毕业证,将根据旧政条件处理。
即将要完成学习的申请人:
如果您即将完成课程的学习。
- 如果毕业生已经获得或可以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文凭,则可以根据2020年07月22日前生效的选拔标准直接通过PEQ递交PR申请。
- 否则,将需要在毕业后先积累符合项目要求的所需工作经验(12个月或18个月,取决于所获文凭等级)后,再在PEQ-Graduate通道下递交PR申请。
课程能否符合新PEQ规定:
新规定中对于学习课程的要求与旧政保持一致。
关于毕业工签长度:
两年或以上的学习依然可以获得3年的毕业工签,本次新政对于毕业工签没有作出更改与影响,申请人可以有足够的时间积累新政所需工作经验。
已经递交申请的:
审理方式将以递交时间为准,新规生效前递交的申请,将按照递交时的政策(旧政)审理。
什么样的工作经验可以被认可:
递交申请时,申请人需全职任职于NOC 0 A B类职业,如果申请人完成并获得DEP证书,与学习领域相关的C类职业可以被认可。
PEQ工作类别(Temporary workers)
职位要求:职位需要满足NOC列表的0、A、B类别
工作时长:申请人要满足在36个月内至少有24个月的魁北克工作经验
法语要求:听、说需要B2
配偶语言要求:将在明年实施。
如果申请人在新政实施前已经获得工作签证并且以获得一年工作经验,可以继续沿用旧政策,即:两年内有12个月的工作经验,工作类别属于NOC列表中的0,A,B,C,D。法语听、说达到B2水平。
如果申请人持有WHP工作签证(泛指和加拿大有自贸协议的国家,这里不含中国大陆,但包含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如果申请人已经满足旧证要求,将不受新政影响。如果申请人在新政实施之前不满足24个月内的12个月工作经验,可以申请Temporary Foreign Worker Program 或 the 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来延长自己的工签。
如果申请人目前身份为隐含身份(例如:延续工签的状态),但申请人已满足旧政要求,且在新政实施前递交申请,申请人将可以沿用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