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ESDC更新了LMIA新政,本次变更中规定Owner Operator类别的LMIA将不再继续享受与普通LMIA不同的“特殊优待“。
这意味着Owner Operator类别的LMIA申请人即便自己是企业的拥有者及运营者,依然要与普通LMIA申请流程一样为自己的工作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只有在证明无本地人可以胜任该岗位的前提下才可以获得LMIA并申请工签来加拿大工作。
该变动最早在2020年8月已经在移民局内部提出相关讨论,海狸百科撰写了文章进行了报道,当时有关部门给出了三个方案,而本次该更则对应了其方案三。详情信息可以点击跳转到2020年8月的“Owner Operator有可能面临更改”一文详细了解。
如果你不了解Owner Operator,以下是该项目的定义:
OO项目是一种海外申请人购买或建立加拿大企业,并雇佣自己来工作的一种LMIA方案,ESDC之前对于该类别申请给予了一定优待,本次更改中OO LMIA优待取消,回归一般LMIA申请流程。
更多关于Owner Operator的介绍可以到“加拿大企业家/投资移民项目详解”一文中的OO项目区域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