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曾经从事的有偿工作不论兼职或全职均可以算作工作经验,各个项目对于工作经验会对等级、时长、相关性有着不同的要求,只有符合要求的才可作为移民使用。
加拿大工作经验需要在NOC中进行职业划分和认定,不同项目中对工作经验有着不同的要求,工作经验长度不同也会获得不同的加分。
工作经验的要求
- 岗位必须符合NOC中的一个
- 可以是全职或兼职,根据项目要求为准
- 必须支付薪酬,无薪酬的工作不计入工作经验
相关工作经验
- 如果项目对于工作经验给出类别要求,则需要符合其对应的0 A B C D类别
- 如果项目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给出了职业的要求,则代表必须是NOC分类中职业号码相同的工作。
工作经验的计算方式
- 全职1份工作:同一份工作每周30小时,每年合计1560小时工作时间计为1年工作经验。
- 全职多份工作:多份工作每周30小时,每合计达到1560小时工作时间计为1年工作经验。
- 兼职工作:同一职位每周不足30小时,累计每1560小时工作时间可计为等效1年工作经验。
- 每周超过30小时以上的工作经验不纳入计算范围。
工作经验的证明方式
工作经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 来自公司的信息
- 介绍信或工作证明
- 雇佣合同
- 来自申请人的信息
- 名片、工牌
- 来自第三方的信息
- 税收证明
- 社保证明
- 银行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