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照片拍摄要求
- 面部正对摄像机,中立表情嘴闭合不要皱眉或微笑;
- 必须清晰展示头部正面,脸处于照片中间并包含部分肩膀;
- 照片应拥有均匀的补光,不应在照片中产生阴影、炫光或反光;
- 照片应清晰合焦(建议由专业人士拍摄);
- 近6个月内的照片,可以是黑白或彩色(建议彩色);
- 照片需要清晰,白色或浅色背景(建议白色背景);
- 如果是数字照片,不可以进行任何修改;
- 如果是实体照片,必须打印在照片纸上(相纸)并至少提供2张或以上;
临居类签证照片大小要求
- 外框大小 35 mm x 45 mm (1 3/8″ x 1 3/4″).
- 头部大小从顶部到下巴需要在 31 mm (1 1/4″) 到 36 mm (1 7/16″)之间
- 顶部指的是头部的最顶端,如果被头发或帽子遮挡则是估计头部顶端的位置
- 分辨率至少应达300ppi,即35mm * 45mm 对应为420px * 520px
- 文件大小不应超过4M
- 24 bits per pixel RGB颜色
- 如扫描已拍摄的照片非电子原片,扫描分辨率应至少达到600ppi,即35mm * 45mm 对应为827px * 1063px
PR及入籍护照照片大小要求
- 外框大小 50 mm x 70 mm (2″ x 2- 3/4″).
- 头部大小从顶部到下巴需要在 31 mm (1 1/4″) 到 36 mm (1 7/16″)之间
- 顶部指的是头部的最顶端,如果被头发或帽子遮挡则是估计头部顶端的位置
PR照片特殊要求
- 照片背面应该包括如下信息:
- 姓名、出生日期
- 照相馆的名称及地址
- 拍照日期
照相馆的信息可以是印章或手写,但是不可以写在标签贴纸上。
照片其他要求
- 可以佩戴非颜色眼镜,但需要可以清晰透过看清眼睛,镜框不可以遮挡眼睛,不可产生反光;
- 不可以佩戴太阳镜/有色眼镜;
- 照片不可有“红眼”效果;
- 适当的不改变一般外貌的头饰是可以接受(但不建议佩戴);
- 不得戴帽子和头巾,除非出于宗教信仰或医疗原因需要每天佩戴。但是仍须保证整张脸清晰可见(面部特征不被遮挡),头罩不得在脸上投下任何阴影;
- 头发可以放下,但不能遮挡面部;
- 阴影是不被接受的。灯光照明必须均匀,以避免脸部或肩膀、耳朵周围或背景上的阴影。
儿童照片要求
- 儿童照片与成人照片要求一致;
- 照片内不可显示除儿童头部和肩部以外的肢体部分,不可显示孩子的手部或是父母的肢体部分;
- 如因儿童年龄过小无法做出中立表情,可以给出一定的宽松处理;
- 刚出生的婴儿,照片可以在安全座椅中拍摄,需在座椅上覆盖白色遮盖布。
残疾人照片
- 允许在轮椅中拍摄,需在轮椅上覆盖白色遮盖布拍摄;
- 因为医疗原因需要穿戴头部设备或鼻管等是可以被允许的,但拍摄时仍然需要清晰拍摄申请人面部特征,并附带医生出具的相关的证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