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不合规的原因
雇主可能会因以下1条或多条原因变成不合规雇主:
- 雇主没能证明雇佣聘书内容的真实性,追诉期6年从临时工人入职工作第一天算起。
条款: 209.2(1)(b)(i) - 雇主没有保留其符合雇佣临时工人条件的文件,追诉期6年从临时工人入职工作第一天算起。
条例: 209.2(1)(b)(ii) or 209.3(1)(c)(ii) - 雇主没有资金支付给住家保姆原本同意的工资。
条例: 209.3(1)(a)(iii)(C) - 雇主无法证明LMIA申请中的职位表述是真实的,追诉期6年从临时工人入职工作第一天算起。
条例: 209.3(1)(c)(i) - 检查人员要求的面谈雇主没有参加,没有回答检查人员的问题或提供价检查人员所需的材料。
条例: 209.4(1)(a) - 雇主没有给检查人员提供所需要的文件。
条例: 209.4(1)(b) - 雇主没有参加检查,并且没有给检查人员提供帮助或没有给检查人员提供要求的信息。
条款: 209.4(1)(c) - 雇主违背了临时工人所在工作的省或地区的相关雇佣法律
条款: 209.2(1)(a)(ii) or 209.3(1)(a)(ii) - 工资或工作条件与聘书中不符(更恶劣)或工作与聘书中不同
条款: 209.2(1)(a)(iii) or 209.3(1)(a)(iv) - 住家保姆没有住家,或没有提供无看管的保姆工作
条款: 209.3(1)(a)(iii)(A) - 雇佣临时劳工没有为加拿大PR和公民创造新的工作岗位或提供更稳定的工作岗位
条款: 209.3(1)(b)(i) - 雇佣临时劳工没有为加拿大PR和公民获得新的或进步的技巧和知识
条款: 209.3(1)(b)(ii) - 雇主没有按照约定聘用或培训加拿大PR或公民
条款: 209.3(1)(b)(iii) - 雇主没有按照约定努力聘用或培训加拿大PR或公民
条款: 209.3(1)(b)(iv) - 雇主没有主动参与到雇佣临时工人的公司运营中 (除住家保姆项目).
条款: 209.2(1)(a)(i) or 209.3(1)(a)(i) - 住家保姆没有在屋内得到独立并且带家具的生活空间
条款: 209.3(1)(a)(iii)(B) - 雇主没有足够努力避免工作场所发生: 体罚、新虐待、精神虐待、财务虐待。
条款: 209.2(1)(a)(iv) or 209.3(1)(a)(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