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AFIP项目官方要求手册内容,如果希望看到项目执行流程及方案,请点击前往AFIP项目解析。
1.关于项目
1.1 项目简介
农食品移民试点项目为指定行业吸引海外劳动力设计的农业及食品行业专用的试点项目。
项目设计用于
- 帮助解决加拿大农食品行业中全年蘑菇种植和大棚作物种植生产,肉类处理牲畜饲养行业以及
- 吸引可以定居加拿大有工作经验的非季节工人
1.2 项目流程
AFIP项目流程示意图
2.符合项目条件的产业和职业要求
2.1 产业要求
雇主从事的产业代码需要是北美工业分类系统(NAICS)中的规定的如下代码,并将该代码写入申请人聘书中才可以符合农食品移民项目要求:
- 肉产品生产(NAICS 3116)
- 温室大棚、苗圃和花卉栽培生产含蘑菇种植(NAICS1114)
- 畜牧养殖不含水产(NAICS1121,1122,1123,1124 or 1129)
2.2 职位要求
该项目的工作岗位职责需要特定行业内,符合国家职业分类NOC列表中代码为以下类别的职业
- 肉产品生产行业(NAICS 3116)
- NOC B 6331 – 零售业屠夫
- NOC C 9462 – 工厂屠夫
- NOC B 8252 – 农场主管 和 专业畜牧工作者
- NOC D 9617 – 食品加工工人
- 温室大棚、苗圃和花卉栽培生产包含蘑菇种植行业(NAICS 1114)
- NOC B 8252 – 农场主管 和 专业畜牧工作者
- NOC C 8431 – 农场工人
- NOC D 8611 – 收割工人
- 畜牧养殖不含水产(NAICS1121,1122,1123,1124 or 1129)
- NOC B 8252 – 农场主管 和 专业畜牧工作者
- NOC C 8431 – 农场工人
2.3 申请数量限制
以年计算,每个职业均存在申请数量限制,周期以每年1月1日起计算遵循先来先到原则,项目持续3年。第一年和最后一年的年接受申请数量会根据该年的剩余时间进行调整。
工作类别 | 每年名额 |
---|---|
NOC B 8252 – 农场主管 和 专业畜牧工作者 | 50 |
NOC C 9462 – 工厂屠夫 或 NOC B 6331 – 零售业屠夫 | 1470 |
NOC D 9617 – 食品加工工人 | 730 |
NOC C 8431 – 农场工人 | 200 |
NOC D 8611 – 收割工人 | 300 |
3.申请人要求
3.1 认可的工作经验
3.1.1 工作经验基本要求
必须为加拿大本地工作经验
加拿大本地工作经验需要符合
- 1年非季节工,全职工作(过去3年中至少1560小时)并且
- 是项目认可行业并且
- 通过海外临时工签项目获得加拿大工作许可
- 雇主在雇用你时,必须提交一份为期最少十二个月的劳工市场影响评估文件(LMIA)
3.1.2 工作经验计算标准
- 可计入的全职工作经验
- 工作时间可以来自不同雇主,可以来自不同职业(职业需在项目允许的职业范围内)
- 工作时间总和必须至少达到12个月(每周最多计算30小时工作时长)
- 不可计入的工作经验
- 无收入的工作时间(志愿工作或无薪水的实习工作)
- 自雇的工作时间
3.2 聘书
3.2.1 必须有真实聘书
3.2.2 聘书需符合以下要求
- 职位必须是符合项目指定产业的指定职业
- 必须全职
- 每周30小时以上的工作
- 不可以是季节工作
- 全年持续,且有定期收入的工作岗位
- 长期雇佣
- 雇佣合同未规定结束时间
- 有竞争力的薪酬
- 工作不可以在魁北克省内
3.3 语言要求
必须证明自己的英语或法语以下能力均达到CLB 4
- 听力
- 阅读
- 写作
- 口语
必须提供被认可的语言考试成绩,并且成绩在2年有效期内。
3.4 教育水平要求
申请人需要至少
- 加拿大高中学历 或
- 拥有来自指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教育评定证书报告(ECA),证明您已经完成在国外的高中或以上教育
- ECA报告需要在5年有效期内
- ECA原始报告开具日期需要在该组织/机构被认定为“指定机构”之后
3.5 定居资金
申请人需要证明拥有足够的资金支撑自己及家人定居加拿大(即便家人不会一起随行)
如果已经在加拿大持有有效工作许可,则可以免除提供定居资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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