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加拿大移民项目的最后一阶段都必须面对联邦评估申请人能否”被加拿大所接受(Inadmissibility)”项目的审查。
审查中一个决定性因素便是申请人能否合格通过加拿大移民体检,而体检中对于“不能被接受”的定义如下:
- 影响公共健康;
- 影响公共安全;
- 为加拿大社会及健康部门增加过大的负担。
- 影响治疗排队时间
- 年平均治疗费用超过一般加拿大人的三倍(即$20,517加币/年)
IRCC对于移民体检合格标准写的较为笼统与晦涩,在实际的案例递交过程中发现如下:
已知会影响移民的疾病
- 影响公共健康类别:
- 肺结核病毒携带者
- 艾滋病病毒携带者
- 梅毒病毒携带者
- 影响公共安全类别:
- 严重躁郁症患者
- 严重精神分裂患者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 冲动性反社会行为障碍患者
- 性心理失调患者
- 恋童癖患者
- 造成社会及健康部门严重负担的类别:
- 未治愈的癌症患者
- 严重心脏病患者
- 严重肾衰竭患者
- 严重自闭症患者
已知不会受到影响的常见疾病:
- 一般皮肤病
- 一般心脏病(可药物控制)
- 高血压症
- 糖尿病
- 肢体残疾
- 乙肝(肝功能正常)
- 哮喘/气管炎
同时存在通过及失败记录:
- 麻风病病毒携带者
- 淋病病毒携带者
特例
对加拿大社会及健康部门增加过大的负担引起的移民体检不合格,不会影响以下类别的申请人:
- 难民及其未独立子女;
- 被保护的个人;
- 家庭担保项目中的未独立子女、配偶及同居伴侣。